一、事项名称
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申领工作津贴办事指南
二、办理依据
(一)《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蓝色珠海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珠字〔2013〕8号)
(二)《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珠字〔2011〕11号)
(三)《关于印发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4〕126号)
(四)《关于印发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八个配套暂行办法的通知》(珠组字〔2011〕43号)附件3《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和创业项目启动补贴暂行办法》
三、对象范围
申请人须是取得《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并在培育(养)期内的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
(一)2012、2013年度入选的青年优秀人才,在培育期内可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作津贴;
(二)2014年度及以后入选的创新类青年优秀人才,在培养期内可申请享受相应的工作津贴。
2012、2013年度入选的青年优秀人才,按《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和创业项目启动补贴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及审批流程执行;2014年度及以后入选的,按《珠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扶持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所需材料
(一)《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证书》(培育期内);
(二)《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工作津贴申请表》;
(三)申请青年优秀人才工作津贴的,提供青年优秀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协议(劳动合同);
(四)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注明“同意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工作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合法、真实、完整,符合申请要求,否则后果自负。
五、办理程序
工作津贴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常年受理、核准发放的方式进行。办理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请。申请人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zhldj.gov.cn/zhrsClient/login.jsp)——“个人用户登录”——“高层次人才管理”——“高层次人才待遇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于5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查看预审意见;
(二)单位推荐。网上预审通过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珠海市青年优秀人才工作津贴申请表》,并提交其他所需材料报所在单位,单位核实相关材料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在单位内部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予以推荐;
(三)初审。单位同意推荐的,申请人或单位将申请材料交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受理并进行初审,所有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
(四)审核。对申请人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五)公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发放工作津贴的2012、2013年度入选的人才及标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发放。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发放津贴。
六、受理机构
365bet备用网址台湾(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七、业务咨询
(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社局服务窗口大楼三楼2至6号窗口
电话:(0756)2123927、2123673、2123865、2120903、212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