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创业培训开班报备指南
二、设立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珠劳社函[2009]53号)
《关于我市创业培训学员<创业计划书>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人社[2010]177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创业培训对象
是指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含毕业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市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失业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
(二)申请报备条件
1.申请机构必须为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展创业培训前需向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进行开班报备。
四、办理材料
1、《珠海市创业培训班教学计划表》(附件1)
2、《珠海市创业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2)
3、《珠海市创业培训开班报备表》(附件3)
4、《珠海市创业培训班课程表》(附件4)
5、《珠海市创业培训班学员报名表》(附件5)
注:SYB培训每期不得超过3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8天56课时;GYB培训每期不得超过50人,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14课时。所有材料均需使用黑色签字笔或水笔填写。
五、办理流程
(一)开班报备。各培训机构需提前5天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市人才中心,材料齐全审核通过后可按计划开班授课;材料不齐全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重新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授课。
(二)过程监督。市人才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培训中抽查、培训后回访等形式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六、办理时间
各培训机构提交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受理机构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部
九、办理地点、联系电话
创业指导部地址:香洲区双竹街82号
联系电话:0756-229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