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二、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具体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流动人员工作单位(以本市劳动合同或参保记录为依据)及公检法、纪检等办理案件的相关部门。
注:单位应派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查阅档案
四、办理材料
(一)查阅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档案函(见附件1,以下简称《查阅函》),《查阅函》需注明查阅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以及被查阅档案的姓名、籍贯及身份证号。
五、办理程序
(一)凭上述材料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接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后,在《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查阅人凭《申请表》、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查阅函》原件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库查阅档案。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即来即办。办理材料不齐全或者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齐的,经办机构应一次性告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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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
人事档案管理部 |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
2125835 |
香洲办事处 |
香洲区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 |
2289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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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办事处 |
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
8828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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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办事处 |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7号窗口 |
884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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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
8841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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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
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
2113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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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1-44号窗口 |
779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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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
51037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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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
2170112 |
九、附件
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档案函
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查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