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二、文件依据
(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
四、办理材料
(一)拟转入单位开具有效的人事档案转递函件;
(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属单位代理人员,需提供原代理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备齐所需材料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材料和补正内容,待补充完整后予以受理。
(二)档案转出
通过机要交通邮寄或专人转递。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一)告知方式:现场告知;
(二)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人事档案管理部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2125835 香洲办事处 香洲区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 2289013 拱北办事处 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8828781 横琴办事处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7号窗口 8841900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841168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113087 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1-44号窗口 7798311 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5103793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2170112
九、附件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