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档案材料的归档
二、文件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
(三)《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粤组通[2009]54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流动人员。
四、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归入档案的材料。所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密封并加盖材料形成部门的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凭上述材料到市人才交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接办窗口办理归档手续;
(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如有必要需进一步核实)后受理,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回执》。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资料真实齐全,即来即办。若需进一步鉴别归档材料的,办理时限则相应延长。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经办机构应一次性告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人事档案管理部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2125835 香洲办事处 香洲区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 2289013 拱北办事处 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8828781 横琴办事处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7号窗口 8841900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841168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113087 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1-44号窗口 7798311 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5103793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2170112
九、附件
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