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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材料归档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7-11-27    点击数:
 

一、事项名称

    档案材料的归档

二、文件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2016]75)。

(三)《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粤组通[2009]54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人事档案托管在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的流动人员。

四、办理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需归入档案的材料。所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密封并加盖材料形成部门的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凭上述材料到人才交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接办窗口办理归档手续;

(二)工作人员审核资料齐全(如有必要需进一步核实)后受理开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归档材料回执》。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资料真实齐全,即来即办。若需进一步鉴别归档材料的,办理时限则相应延长。归档材料不齐全或材料内容不符合规定形式,经办机构应一次性告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中心

人事档案管理部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

2125835

香洲办事处

香洲区香洲柠溪双竹街70号

2289013

拱北办事处

香洲区前山金鸡路122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8828781

横琴办事处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17号窗口

8841900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横琴镇德政街38号1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8841168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2113087

金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珠海市金湾区行政服务大厅副楼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41-44号窗口

7798311

 

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5103793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梅华东路301号2单元东光大厦一楼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2170112


   九、附件

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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